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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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翻譯

大家好 我們是東方神起成員 鄭允浩 沈昌珉

我們東方神起五位成員是在完全同意契約條件的狀況下簽訂的,並且在這五年當中也是在同樣的條件之下與公司一同為了更大的夢想。如此信任著並且進行活動。

這些時間以來真的是聽到太多太多的話了,但今天為了東方神起,有想要說得一些話。

首先,我們共同擁有對於任何事物比起來都更家重要的,對於公司的信任、夢想與未來,如此的遵守著契約的約定。是SM讓東方神起可以令大眾熟知,所以以後東方神起也只會在SM旗下活動。

接著,到目前為止,因為在擁有最好的企劃與經紀管理之下,若是在別的公司,東方神起是不可能夠存在的。東方神起在SM的打造下才能夠如此廣為人知,另外三名成員也相當清楚,比起任何理由,對於公司的信任與約定都必須遵守著,於此,我們認為,東方神起是不可能在別的地方活動的。

我們東方神起更多的未來會是和SM一起。我們在東方神起的未來尚未明朗之前,為了明年春天即將開始的韓國國內活動,至少進行六個月這樣的準備。三名成員如真心想為了東方神起而活動,希望在太遲之前請慎重的決定。

在三名成員提出假處分之後,聽到了很多有關於詢問為什麼會這樣的聲音與疑問

以一句話來說,好像是在三人進行化妝品事業之後,所有事都變了。

我們雖然不是很瞭解這個世界,但以常識來想,想要正當經營化妝品公司,為了促進東方神起以及化妝品事業,無論是誰都知道當然應該要和所屬社SM先正式的商議。

但成員並沒有事先跟所屬社說任何一句。以個人角度,我們則是認為如此進行投資會有不當得問題產生,於是便無參與的想法。

又者,我們如此艱辛與努力才獲得大家認可的名譽與形象,不希望被不正式的事業投資而打碎了。

我們不知道化妝品公司與成員們有怎樣的約定,他們當中有怎樣的故事,而那項事業又會賺進多少錢,全都不曉得。但,這五年期間努力所打造出的東方神起知名,若被如此不正當的化妝品事業與投資事業而毀,這樣的事是不被允許的。

如今,若東方神起分開,現實上,是連夢都不希望發生的事。為什麼只是一件化妝品事業,而會變成現在這樣狀況,實在讓人感到心焦。希望三名成員可以想到在化妝品事業開始之前我們擁有那同樣的夢想,如此可以趕緊歸隊。

2009年11月1日
共同聲明者

東方神起 允浩   東方神起 昌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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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到的 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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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을선 Ch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