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對不是什麼SM派 但也不是支持歌手派
就事論事 今天提告的這三個 真的是笨蛋!!

是誰曾經說過想要多開點live演唱會
是誰說希望可以趕快開live
是誰說好想要去哪裡哪裡開演唱會

光是行程這一點連歌迷都可以反駁你們說的話
你們三個 真是說謊不打草稿

可以在演唱會當天喝酒喝到天亮
可以在日本 去酒吧喝酒喝到天亮還在裡頭表演
你們有什麼資格說你們很累

公司給予你們的
車子 房子 版稅
自己野心大就不要怪公司
想當初得大獎 滿叔還不是一人一台車的送
自己愛開快車撞壞了還說

現金給予了110億 那有形的資產+匯入戶頭的算什麼?
嫌少? 嫌少還可以投資、買股票、買名車?
最現實的 我就不信你們行程途中吃飯需要自己花錢
日韓兩國這樣飛飛飛你以為不用錢喔!
每次表演都不同服裝 不用錢喔!!!
如果要講小事多到爆 公司被你告 還要派保鑣保護你 這有沒有天理...

瞧瞧年底 有時候大獎不是真的靠實力拿得
如果不是SM這間公司夠大 後台夠硬 拿出來的數字夠漂亮 你以為.....

滿叔真的很可憐 有多疼你們
結果被你們反咬一口
金在中你這兔崽子 理事不爽你你又不是不知道
今天搞這齣是想怎樣?


說真的 越打越不知道自己在打什麼
一開始會擔心這件事到底是怎麼回事
結果越看越明白
原來 是有人以為自己紅了就可以做這些事
三人聲明還真是越看漏洞越大
SM就是SM...寫出來的立場說明超有FU...

就說SM不是個輕易妥協的公司
這件事情 真的很科科.........


拜託 SM不是滿叔的 SM的老闆姓金
有種就去打破姓金的大腦 根本就不是滿叔的事

簽不平等契約的事 自己無腦就不要怪別人
這就叫做代價 好嗎?
要紅 就要有認知

--

東方神起永遠不會成為H.O.T 第二
因為這次是團員自己白目想要解約
你們到底收下了多少錢 自己心裡有數
不是沒錢 是想要更有錢
是以為自己已經夠成熟了可以玩這種遊戲

聽聽文老大和文媽媽的話
"無論如何都不要解散!"
因為一旦解散了 你們就玩完了...

--

對 可以在不同經紀公司 共同用同一個名字活動
阿今天如果SM就擺明了不爽讓昌珉和允浩哥跟你們一起活動
阿不就一樣形同解散.....

這件事會鬧很久 就當作小型陳水扁事件來看好了....
我真的是日子過得太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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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을선 Ch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